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的)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本文目录一览:

  • 1、小微企业和小型企业如何判定
  • 2、小型微型企业怎么划分
  • 3、小型 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 4、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
  • 5、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 6、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和小型企业如何判定

一、正面回答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工作人数、营业收入状况、企业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划分。小微型企业是指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二、分析

小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具有基建投资小,建设周期短,投资效果发挥快,生产上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还有利于充分利用分散小型资源,增加就业等。但一般技术水平较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不如大中型企业好。

三、小微企业适用的行业有哪些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型微型企业怎么划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根据企业的工作人数、营业收入状况、企业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划分。小微型企业是指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小型 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住宿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之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之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工作人数、营业收入状况、企业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划分,小微型企业是指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划分 ***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 *** 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怎么划分